信息索引号: 00250200-4/2024-0018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和运用,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着力推进本单位政策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西湖区发改经信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余条,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准确对应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依申请公开答复精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提升沟通能力,积极与申请人做好深入交流,确保信息对称。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4件,2件依申请予以公开,3件依申请部分公开,8件为政府不掌握信息,其中有2件被申请行政复议最终维持原答复情况,1件结转下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压实各科室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加大对严重表述性错误、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的审查,加强秘密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实时监测网站运行情况,及时整改错链、不合规外链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以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同时,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西湖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

专人负责,每天对门户网站进行检查,及时整改死链、错别字等,对“僵尸”条目、“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更新。积极参加各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依法公开能力。通过线上征集的形式主动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宣传培训,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自查,我们仍发现以下几个问题,部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部分不够及时,与公众间的信息交流依旧存在阻碍。对此,我们将从下述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提高解读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形成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把关机制,确保解读材料的要素完整。不断丰富改进解读形式,多采用图片、数据、图表等易看易懂的工具,提高政策可读性。

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回应群众关切。注重公众参与,积极主动在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意见征集,实现征集与反馈的关联性,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公众对相关重大政策和决策的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规范发布流程。常态做好局门户网站建设运营,充分利用局综合办公平台,严格抓好待发布信息的组稿编排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提高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00250200-4/2024-0018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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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经信局(区支援合作局)

统一编号

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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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和运用,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着力推进本单位政策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西湖区发改经信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余条,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准确对应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依申请公开答复精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提升沟通能力,积极与申请人做好深入交流,确保信息对称。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4件,2件依申请予以公开,3件依申请部分公开,8件为政府不掌握信息,其中有2件被申请行政复议最终维持原答复情况,1件结转下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压实各科室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加大对严重表述性错误、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的审查,加强秘密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实时监测网站运行情况,及时整改错链、不合规外链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以西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同时,加强运用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充分运用“西湖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

专人负责,每天对门户网站进行检查,及时整改死链、错别字等,对“僵尸”条目、“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更新。积极参加各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依法公开意识,增强依法公开能力。通过线上征集的形式主动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202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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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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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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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宣传培训,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自查,我们仍发现以下几个问题,部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部分不够及时,与公众间的信息交流依旧存在阻碍。对此,我们将从下述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提高解读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形成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材料审核把关机制,确保解读材料的要素完整。不断丰富改进解读形式,多采用图片、数据、图表等易看易懂的工具,提高政策可读性。

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回应群众关切。注重公众参与,积极主动在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众进行意见征集,实现征集与反馈的关联性,充分听取和采纳社会公众对相关重大政策和决策的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规范发布流程。常态做好局门户网站建设运营,充分利用局综合办公平台,严格抓好待发布信息的组稿编排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提高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